2024秋季学期德国不莱梅大学交换项目开始报名,航运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在校生(具体申请资格详见如下)在完成大连海事大学培养计划的全部课程这一前提条件下可申请报名。该项目获批为国家留学基金委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经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批,符合条件者可获得奖学金资助。未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奖学金资助的同学可后续关注由大连海事大学国合处负责的校内奖学金选拔工作。
一、申请资格
现航运经济与管理学院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一年级学生、二年级学生,交换期内为学院在籍学生。
二、交换期
半年(2024年9月-2024年12月)
三、学习类别
硕士非学位项目
四、录取基本要求
1. 完成大连海事大学培养计划的全部课程
2.持有有效的语言成绩证明:TOFEL:90分及以上;IELTS:6.0分及以上。
注:(1)如在申请时,暂无TOFEL或IELTS语言成绩证明,可以提供其他语言证明或推荐信。请尽快参加相应语言能力考试,以免不符合德方院校申请资格。
(2)录取指获得德国不莱梅大学的录取通知书,与经费办法无关。
五、申请资料
(1)德国不莱梅项目申请表
(2)英语成绩单复印件(TOEFL或IELTS)
(3)大连海事大学硕士期间中英文成绩单
六、经费办法
1. 自费:交换学习期间,只需交纳大连海事大学学费,不需向德方院校交纳学费,其余费用(食宿、国际旅费、保险、资料、签证费等)自理;未获得国家奖学金资助者可后续向学校申请部分资助。
注:学校资助范围可咨询国合处0411-84727149。
2. 国家奖学金资助: 创新项目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 fee)、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注:(1)一般情况下,国家奖学金对申请者在校期间成绩、外语语言能力的要求更高,以国家留学基金委发布的相关规定为准。
(2)获得国家奖学金资助者不再享有向学校申请部分资助的权利。
七、申请办法
请通过大连海事大学外事工作服务系统填报。
注:在进行外事系统填报时,请选择项目查看,并下载附件,填写《大连海事大学航运经济与管理学院与德国不莱梅大学交换项目申请表》,经导师、指导员签字确认后上传于系统。
八、报名截止日期
1. 拟申请国家资助的同学请于2月10日前在外事系统中提交申请,如无雅思或托福成绩证明及德方院校录取通知书,可延期补交(具体要求按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规定执行)。同时,请在申请时尽可能提交现持有的其他种类的英语语言能力证明。
2. 拟自费或后续申请学校资助的同学系统报名截止日期为4月15日。
九、咨询方式
王老师 wangqiushi@dlmu.edu.cn